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人文学院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版)”进行查询。
二、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6月8日17:00截止
(二)报名办法
登录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ban.sqnu.edu.cn)“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入口”,按照相关流程直接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提前拍照或者扫描,并以“报考的第二学位专业名+姓名”(例如:英语+张三)文件名命名压缩包,以附件形式上传。21届本科毕业生如尚未发放或注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1.《2021年商丘师范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本人学位证照片;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照片;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学校通过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于6月10日完成资格审查,届时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通过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同学,请于6月13日,到商丘师范学院平原路校区,由我校统一组织到商丘市招生办公室完成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工作。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我校定于6月14日起进行面试,面试具体细则,信息采集完毕后我校将统一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
三、录取办法
(一)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上旬随我校第一批通知书进行发放。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人数及预缴学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2021年拟招生人数 |
学费标准 |
1 |
汉语言文学 |
2 |
文学 |
25 |
4400 |
五、入校管理
1.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2.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其他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简章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单位: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平原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6、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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