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   历史与社会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专业设置  师资队伍  教学工作  专业认证  学术科研  应天书院  文化季刊  党建工作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校友工作  学院音像  在线咨询 
 
首页: 首页>>教学工作>>教务管理>>正文
 
教务管理
 教务管理 
 教学改革 
 中学历史教师教育课程群虚拟教研室 
 
人文学院2018-2019年第一学期重、补修选课通知
2018-09-20 16:28     (点击: )
[文章下载] [字号: ]

通知:

我校本学期学生课程重修、补修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补修选课开放时间及对象

 

重修、补修网上选课开放时间:

 

2018920日上午9时至201892616时。

 

重修选课对象:

 

1. 课程考核无故缺考或因舞弊而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者必须重修该课程;

 

2. 所学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考核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该课程;

 

3. 所学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考核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想考取更高分数者,可以自愿选择重修该课程。

 

补修选课对象

 

1. 因学生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发生变化,需要修读新专业第一学期未修读的课程;

 

2. 因故在之前学期没有选课而错过修读的课程。

 

二、重、补修选课说明及安排上课班级要求

 

1. 本轮次重修、补修选课均以网络选课进行,学生不需提交重补修申请;

 

2. 为便于管理,本学期所有重、补修课程任务均单独开设,各学院根据本学期重、补修课程教学任务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选课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

 

3. 重修、补修学生网上选课结束后,各学院根据选课情况,及时对重、补修学生进行合理安排上课班级及任课教师。原则上30人以上的课程可单独开设班级,不满30人的可跟随正常班级上课,并将相关课程及上课班级安排通知到相关学院或学生本人,同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4. 学生如因时间冲突不能随堂上课的,可经该课程主讲教师同意,采取“自主学习、完成作业、参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重修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安排

 

1. 重修收费对象及收费标准见《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182号):

 

重修收费对象:2017级本科。

 

重修收费标准:

 

1.重修课程。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参加一次重考(补考),重考(补考)不收费。重考(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以选择重新学习(重修)该门课程。

 

1)文科类学生重修专业课程,按每学分80元的标准收取;

 

2)理工类学生重修专业课程,按每学分87元的标准收取;

 

3)艺术类学生重修专业课程,按每学分134元的标准收取;

 

4)国际生重修专业课程收费执行相应普通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标准;

 

5)重修通识教育课程,按最低标准(每学分80元)收取。

 

2. 缴费方式及时间

 

教务处根据学生本次重修课程的学分和学校重修收费标准计算缴费金额,公示学生需缴费明细,学生核对金额后,在2018930日前在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中存入足够的金额,由财务处统一划扣。逾期没有缴费的按重修报名未成功处理,予以退选,不得参加相关重修课程的学习及考核。

 

3. 补修暂不收费。

 

四、其他事项

 

1. 本科可以参加重修、补修,不能参加清考;专科生只能参加补修、不能重修,补考不过只能参加毕业清考,从2018级专科起,取消清考

2. 选课过程中有疑问拨打教学办公室电话0370-629088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申请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查、修正的通知
下一条:2018届毕业生论文相关文件
关闭窗口
 
学院概况 | 机构设置 | 教学管理 | 科学研究 | 招生就业 | 人才招聘 | 创新创业 | 合作交流 | 国学文化促进会

版权所有商丘师范学院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邮编:476000

招生电话:0370-3057992/3057995/3057997 豫ICP备050044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