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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审核通知
2019-04-09 09:06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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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照《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院行字[2015]8号)》认定的方式、办法及标准,人文学院即日起启动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

2019年本科学生实践学分要求:

1.本次认定仅限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进行的创新实践活动,已认定过的不得重复认定。申请认定原件的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之前,例如:某个证书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不予认定。

2. 教务处规定,本次只对2015级本科、2017级专升本、2016级本科和延期毕业的学生进行认定,请2017级和2018级的学生保存好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原始材料,到明年4月份在使用新文件认定。

3.2015级本科、2016级本科、2017级专升本和延期毕业的学生毕业前要求获得创新学分最低2学分;已经申请认定并达到2学分的学生不需再次认定。根据学校要求,明年要出台新的创新实践学分文件,所以2016级本科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本次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4. 参与认定的同学在申请的学分时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申请相应的学分,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共一式二份。如果是研究学分、技能学分必须把原件的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调研报告必须有评语、领导签名、公章,缺项不予认定。班级负责人将每位同学的材料装订整齐。纸质版材料于2019年4月12日(本周五)上午9:00-11:00之间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排好,交到赵鹏老师处(实验组团209办公室东门),各班的电子版汇总表请发送至271442994@qq.com,逾期不予办理。原件认定后返还本人。

5. 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本次认定的创新实践学分,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人文学院

                                                      2019年4月9日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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